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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不合格的文案撰稿人
作者:张国志 时间:2008-3-26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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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在郑州的一家广告公司工作,那是一家线下策划的公司,规模不大。
进公司的第一天,上司给我介绍同事,当介绍到文案时,她得意的告诉我说:他叫阿J,做文案,文笔非常好。我当时不禁一愣,脑子里马上浮出两个概念:文案撰稿人,作家。
第三天时,出于礼貌我向阿J打招乎问道:.....你原来也是做文案的吧?他笑着说,一直是做文案,说完,快速下楼去了,到楼梯口时,顺便来了一句:资深文案...............
我不禁惭愧,唉,看人家这么年轻,就是资深文案了,而自己呢!
从那以后,我就认定阿J是学中文的。因为在相处的几天里,我没有看到他有营销学或者广告学上的思维。
我前面说了,那个公司规模不大,大家什么事都做,既要集体创意,又要集体策划,阿J也不例外!
经过几个策划案之后,我发现,我们大家都难以形成有效的沟通,而更多的是来自于观念上的差异!后来我才明白,整个广告公司就我一个人是广告学专业毕业的,阿J与另一个同事是学市场营销学的.............
虽然我不认为不是广告科班出身就一定干不好广告,但观念上的差异让我深感痛苦。(还好,公司的老总是个既精通市场营销学又精通广告的人)
在集体创意时,阿J总会提到一句话“我对你说,这个东西很好玩,很有噱头”!一直到现在,我还耿耿于怀,因为多数情况下我没有看出他的这种好玩的、很有噱头的东西能给消费者带来什么,除了兴趣(而这种兴趣又不具普遍意义),还有什么,赞助商的利益也不能得到很好的体现与实现。
他是完成一份策划案的主要撰写人,但几次我就发现,我们的策划活动的目的在策划案中没有明确指出,或者是模糊的。也正是这种模糊,整个活动的策划环节没有把支撑这一目的的利益体很系统很整体地联系起来,换句话说活动的细节没有真正为赞助商服务!!!
而市场营销学很强调利益联系体的平衡原则,而阿J不这样认为!他在公司有很大的发言权!他性格倔强,却深得老板娘的赏识!!可能就是因为他的文笔好吧!
在此我想说的是:广告的文案创作不等于文学创作,虽然二者都要有流畅的文笔。前者要以创作内容的对象需求为基础,而这种需求的体现是以产品销售或者服务销售为最终目的。而后者只是思想的升华,它面对的是作者的心灵,读者的心灵!在相当程度上,它重在艺术效果,尽管它来自生活,但却高于生活!
一个职业文案撰稿人,不深谙市场营销学、广告学、传播学、消费者行为学.....便是一不合格广告人,失败的文案撰稿人!!
阿J的行为是广告公司的悲哀(还好他能做一些流程性机械性东西,也许这才是他的职责与所为),究竟这种悲哀因何而来,我却无从考究!
但我相信,阿J的现状是可以改的,因为我刚入道时,还远不如他,甚至现在,某些方面,我还要向他学习!
也许是我对他要求太高了!
(文中的“我”与阿J,都是笔者自身的化身,希望大家以此为鉴,完善自我)
作者简介:张国志,郑州大学SIAS学院。欢迎大家来共同探讨: 个人专业互动交流广告营销网站:http://zhangguozhi.chinavalue.net 个人邮箱:liuxingyu411325@163.com,TEL:13560071290,QQ:382922508